证券代码:603238 证券简称:诺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现将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表决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8]26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572,941.73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294,558,151.45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2,000,000.0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
至下一年度。
该预案中的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现金红利总额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占比为23.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17年度
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需对现金分红比例原因说明,具体如下:
一、公司以现金增资及股权受让方式最终取得杭州国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需预留部分资金偿还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银行借款及利息支出;二、公司正处于发展期,加之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以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诺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诺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