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6 证券简称:移远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7,812.96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4 号)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07,71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1.2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3,466,336.80 元,扣除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610,195.96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060,856,140.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14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号 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投资金 核准/备案号
额
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 项目代码:
1 项目 85,270.02 81,008.99
2020-320451-39-03-566217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项目代码:
2 10,711.64 10,711.64
2020-310104-39-03-008207
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 项目代码:
3 14,364.99 14,364.99
2020-310104-39-03-008205
合计 110,346.65 106,085.6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已
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81,008.99 2,935.03
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711.64 3,356.75
3 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 14,364.99 1,521.18
合计 106,085.61 7,812.9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411 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12.96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上海移远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11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移远通信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移远通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12.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