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4-03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 1,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8,50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
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35.80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 98.25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362.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8,362.45
项目投入 B1 87,442.5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332.77
项目投入 C1 5,056.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87.81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2,499.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520.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383.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719.16
差异[注] G=E-F 2,664.68
[注]2021 年 12 月、2023 年 4 月及 2023 年 12 月,公司基于直营连锁门店建设项目、玉
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92,499.19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9,383.84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余 6,719.16 万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详见本报告四(一)4 募集资金结项情况说明
(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05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500.00 万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39,174.53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26.52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948.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8,948.01
项目投入 B1 121,904.0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61.12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B3 5,000.0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6,009.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8.41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3 -5,0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127,913.0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909.53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D3=B3+C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3,944.4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487.03
差异 G=E-F 7,457.45
[注]2022 年 4 月,公司基于南宁大参林中心项目、汕头大参林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粤
东运营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2023 年 4 月,公司基于医药零售门店建设项目、老店升级改造项目、新零售及企业数字化升级项目、茂名大参林生产基地立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101,192.8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待支付资金 7,457.45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报告四(二)4 募集资金结项情况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注销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120906764710899 6,719.16
合 计 6,719.16
(二)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