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8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5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500.00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 4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35.80 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 98.25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362.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8,362.45
项目投入 B1 87,442.5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332.77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B3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C1 2,665.7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21.27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3 2,627.29
项目投入 D1=B1+C1 90,108.3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54.04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D3=B3+C3 2,627.2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9,280.9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280.90
差异 G=E-F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05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39,174.53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
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26.52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948.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8,948.01
项目投入 B1 121,904.0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61.12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B3 5,000.00
项目投入 C1 4,886.1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4.27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C3 2,457.44
项目投入 D1=B1+C1 126,790.2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45.39
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D3=B3+C3 7,457.44
应结余募集资金[注] E=A-D1+D2-D3 7,545.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545.72
项目 序号 金额
差异 G=E-F
[注]1、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120906764710899 9,272.08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29138397011 8.82
合计 9,280.90
[注]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的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已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也于报告期内注销。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