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7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05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39,174.53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
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26.52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948.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 号)。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代码:2021-062)。
截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按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5,000 万元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
账户余额为 48,867.12 万元(包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行 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391040100100332538 26,832.4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八路支行 693873733121 96.0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500001601 8,652.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120918373210788 1.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八路支行 632773742544 7510.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700001600 1,455.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82040078801900001594 4,175.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 9550880222011000142 143.39
合 计 48,867.12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3,153.32 万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072.43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48,867.12 万元。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各投资项目的建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补流不超过2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使用完成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补流不超过 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使用完成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