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33 公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1,230,980.5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421,897,777.36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627,356,459.44元,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205,458,682.08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5,560,603.26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526,897,443.2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0,670,711.40元。董事会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7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58,185,949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参林 60323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梁润世 陈国圳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
410-1号 大道410号、410-1号
电话 020-81689688 020-81689688
电子信箱 DSL1999@dslyy.com DSL1999@dslyy.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析和竞争格局
药品零售市场规模较大,销售规模稳中有升: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疾病谱变化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药品流通行业的刚性需求保持稳定增长,2021 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
额 17875 亿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8.75%,但基本接近 2019 年的 17955 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药
店),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扩大,但增速实际有所放缓。其中,实体零售市场销售规模
达到 4696 亿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3.21%,折算成两年平均增长率为 5.02%,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稳
中有升,增幅高于行业整体水平。特别注意到,TOP100 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 2463 亿元,占实体药店零售市场总额的 52.45%;TOP20 销售总额 1740 亿元,占实体药店零售市场总额的35.05%;TOP10 销售总额 1292 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 27.51%。前十大连锁药店受益于供应链、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优势,在新模式和新技术推动下,销售额增速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21 年医疗机构销售额 13179 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比例由 2019 年的 76.3%下降至 73.73%;
零售药店销售额 4696 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比例由 2019 年的 23.71%上升至 26.27%(数据来源:
中国药店)。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分级诊、处方外流、支付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覆盖各个社区的药店深入参与医药卫生体系的改革中,药品零售市场规模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我国公立医院仍是最大的药品消费终端,但随着后疫情时代的疾病与健康管理需求日益升级,零售药店由于覆盖全国各个社区,更能贴近患者,方便其购买刚需药品,零售药店的渠道价值有所提升。分区域销售来看,销售额居前 10 位的省市自治区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南、四川、浙江、湖南、河北、安徽、辽宁,占全国销售总额的 60.2%,广东省药品销售规模达到 546 亿元,明显领先各省药品销售规模(数据来源:中国药店)。
中国药店零售行业处于良性竞争的状态,行业集中度仍有提升空间:在“政策和市场”双驱动下,药品零售行业进入了加速整合的关键时期,截至 2021 年 9 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
证》持证企业 60.65 万家。其中,批发企业 1.34 万家,零售连锁总部 6658 家,零售连锁门店 33.53
万家,单体药店 25.12 万家(数据来源:2021 年第三季度《药品监督管理统计报告》),药店连锁
率为 57.65%,较 2020 年末的 56.99%提高 0.66%。从公司门店集中省份来看,各省的零售药店连
锁率分别是:广东(2021 年 9 月年药店连锁率 41.93%)、河南(53.05%)、江苏(54.73%)、陕西(39.78%)、江西(45.20%)(数据来源:各省药监局公布数据),区域的集中度还是低于全国药店连锁率的平均水平(57.17%),疫情促使单体药店与中小连锁生存难度加大,相比单体药店和小型连锁,中大型连锁药店具备更专业化的服务、更多样的商品供应、更严格的品质管控和更有序的医保资金使用等优势,行业集中度的提升惠国惠民。到 2025 年,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有望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数据来源: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药店连锁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公司所在行业地位
公司荣获的社会地位及行业荣誉: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广东、广西、江西、河南、河北、福建、浙江、江苏、陕西、黑龙江、湖北、四川、海南、山东、重庆等 15 个省份,其中,广东、广西及河南的竞争优势明显,市场份额名列前茅。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
业排行榜数据显示,公司荣获“2021 年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 强第 318 名”;在行业内被《中国药
店》、《21 世纪药店》等知名机构连续多年评选为“2021-2022 中国药店价值榜第 2 名”“2021-2022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百强企业第 3 名”“2020-2021 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第 2名”“2020-2021 年度中国连锁药店 8 维盈利冠军”“2021 年医药行业“十三五”企业管理奖突出贡献企业”;作为广东省知名民营企业,连续三年被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1 年度广州市优秀企业”“2021 年广州连锁经营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公司作为上市公众企业,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大参林被证券时报评选为“第十五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百强企业”。
三、行业政策展望
1、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商务部公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培育形成 1—3 家超五千亿元、5—10 家超千亿元的大型数字化、综合性药品流通企业,5—10 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0 家左右智能化、特色化、平台化的药品供应链服务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 98%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 70%。《意见》明确了完善城乡药品流通功能、着力提升药品流通能级、稳步发展数字化药品流通等 6 项重点任务,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指导、发挥协会作用 3项保障措施。在完善城乡药品流通功能方面,《意见》提出要优化行业布局,加快建立布局合理、
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农村药品流通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配送体系;提高城市药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结合城市医疗资源调整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鼓励零售企业特色化发展。在着力提升药品流通能级方面,《意见》提出要发展现代医药物流,推进区域一体化物流的协调发展,鼓励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推动建设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发展现代绿色智慧供应链,构建技术领先、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智慧药品供应链服务体系。在稳步发展数字化药品流通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 5G 网络、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优化药品流通传统模式,推动行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与升级;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发展智慧供应链、智慧物流、智慧药房等新形态,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零售新模式,引导线上线下规范发展。
公司针对《意见》,2021 年 11 月 2 日就《意见》向商务部发送读后感,认同《意见》提到的
相应规划,为行业未来五年的发展指明方向,意见发布的意义在于整合药品零售资源,大大提高流通效率,促进行业长远发展。未来药品流通行业整合力度还将持续加大,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明确提出对标五百亿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目标,并对高质量发展提出自己的观点。
2、医保目录实行申报制,集采步入常态化和制度化,双通道药品制度建立
2021 年 12 月 3 日,国家医保局再次对医保目录进行调整,医保《2021 年药品目录》收载西
药和中成药共 2860 种,其中西药 1486 种,中成药 1374 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
892 种。本次调整共计对 117 个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 94 个,总体成功率 80.34%。其中,目
录外 85 个独家药品谈成 67 个,成功率 78.82%,平均降价 61.71%。根据官方公布的医保支付价与
易联收录的全国最低价相比,新增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为 56.44%,最高降幅为 83.84%,超七成的药品降幅超过 50%。
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应水平。“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