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
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95,464,87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
158,185,949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1,230,980.50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421,897,777.36元(其中上年末未分配利润2,627,356,459.44元,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调减205,458,682.08元),减去2021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5,560,603.26元,减去2020年度派发现金红利
526,897,443.20元,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0,670,711.4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
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5,464,87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58,185,949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