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2-02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6 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
参林”)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4,0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405,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法批媒体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15,519,905.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89,480,094.3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0]2-55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405,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519,905.6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89,480,094.33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18,234,706.5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785,558.3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94,030,951.83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 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二)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 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 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本次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大参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大参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