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2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
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26,896,923.20(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
131,724,230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62,181,101.77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968,453,025.19元,减去2020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75,107,340.52元,减去2019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28,170,327.00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7,356,459.4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1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根据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股数确定,具体的分配金额总额将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26,896,923.20(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拟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预计转增131,724,230股。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2020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与利润的增长。经天健会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2020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62,181,101.7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17%。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相关政策,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