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2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计划减持的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陈智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8%;公司监事谭锡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2%;公司监事杨木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2%;公司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8%。上述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陈智慧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0%。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本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2、谭锡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5%。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本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3、杨木桂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0035%。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本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4、彭广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0030%。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本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
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
董事、监事、高级管 大宗交易取得:78,000
陈智慧 78,000 0.0118%
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大宗交易取得:93,600
谭锡盟 93,600 0.0142%
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大宗交易取得:93,600
杨木桂 93,600 0.0142%
理人员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大宗交易取得:78,000
彭广智 78,000 0.0118%
理人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因
(股)
陈智慧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5/14 按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 自 身 资 金
19,500 股 0.0030% ~ 需求
持,不超过: 2021/11/1
19,500 股 3
谭锡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5/14 按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 自 身 资 金
23,400 股 0.0035% ~ 需求
持,不超过: 2021/11/1
23,400 股 3
杨木桂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5/14 按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 自 身 资 金
23,400 股 0.0035% ~ 需求
持,不超过: 2021/11/1
23,400 股 3
彭广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5/14 按市场价格 大宗交易 自 身 资 金
19,500 股 0.0030% ~ 需求
持,不超过: 2021/11/1
19,500 股 3
注:如遇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
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