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9-07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或“公
司”)与交易方镇江新区鼎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俊管
理”)、镇江新区惠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惠管理”)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持有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通江海大药房”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目标公司包含 123 家
连锁药店,收购金额为 12,746.64 万元。
上述收购事项经公司 2019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交易概述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
于收购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拟以人民币 12,746.64 万元收购“鼎俊管理”、“惠惠管理”持有“南通江海大药房”51%的股权。
本次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1、镇江新区鼎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平昌新城瑞成路 88 号新茂苑 88 幢 40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爱国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07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财务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镇江新区惠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平昌新城北角路 2 号新乐苑 57 幢 30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映慧
注册资本: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9 月 07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财务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名称: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吴爱国
注册资本:62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0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零售;医疗器械零售及网络销售;食品经营(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经营);日用百货零售;日用化学品零售;化妆品零售;药品信息咨询服务;非医疗性按摩;健康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诊所服务(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南通江海大药房”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复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3.04 39.20%
上海品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0.76 9.80%
镇江新区鼎俊企业管理中心 252.96 40.80%
(有限合伙)
镇江新区惠惠企业管理中心 63.24 10.20%
(有限合伙)
合 计 620.00 100.00%
公司拟收购“鼎俊管理”、“惠惠管理”持有“南通江海大药房”51%的股权,如股权转让完成“南通江海大药房”的股权结构将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复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43.04 39.20%
上海品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0.76 9.8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316.20 51.00%
司
合 计 620.00 100.00%
交易标的“南通江海大药房”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南通江海大药房”是南通市药品零售销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名列前茅
的地方龙头企业之一,门店在南通市场已持续经营 11 年,2014 年 4 月,注册成立连
锁公司,将门店进行连锁化经营管理,现有直营门店 123 家 (已开业门店 113 家,未
开业门店 10 家),其中医保门店 86 家,分布在南通市区及周边县城区域,门店布局合理且具有战略意义,为后期连锁药店的丰满布局打下坚实的基础;“南通江海大药房”门店全部为租赁物业,总租赁面积 1.63 万平方米(含门店、总部及配送中心),
店铺租赁关系稳定,可确保门店持续经营。该公司门店具有单店产出较高、陈列布局合理、顾客忠诚度高、药店专业氛围浓厚等特点,以及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发展前景。
(二)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公司对目标公司及其门店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掌握其基本情况及交易履约的能力,2018 年-2019 年 1-7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1-7 月
资产总额 6,304.38 6,504.53
负债总额 6,079.16 5,675.06
营业收入 12,432.49 11,291.67
净利润 437.19 604.25
2、 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南通江海大药房”属于南通市药店领域综合竞争力领先企业,药品零售销售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忠实会员资源,从门店布局及发展速度目标公司具备优秀的区域扩展能力。本次收购完成将对公司巩固南通市场极具影响力,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目标公司 51%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12,746.64 万元。
3、目标公司股权定价及经营财务分析
股权定价依据:参照市场对连锁药店的估值参数,结合目标公司的经营财务指标,
按目标公司 2019 年 1-7 月实现销售额 12,816.04 万元进行作价依据,目标公司整体
估值按换算年化销售的 1.1376 倍计算,具体计算为 12,816.04/7*12 的 1.1376 进行
定价,具体最终双方协商定价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24,993.42 万元,目标公司 51%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12,746.64 万元。
经营财务分析:(1)2018 年目标公司下属 94 间门店,实现含税收入 14,483.85
万元,净利润 437.19 万元,2019 年新拓开业 29 间门店,截止 2019 年 7 月底共 107
间门店,2019 年 1-7 月实现含税收入 12,816.04 万元,净利润 604.25 万元。目标公
司整体经营情况健康发展,盈利能力较好,内增潜力较大。原采购平台及优化品类、
代理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购后目标公司将结合“大参林”综合管理能力和商品采购资源进行整合和培育,预计 2019 年累计销售额将突破 2.2 亿元,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同步提升。(2)南通市场人口 731 万(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8 年数据),药品零售市场较大,且标的公司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通过“大参林”营运精细化管理能力和完善 ERP 系统管理进行管理提升和风险控制,利用“大参林”强劲的自拓新店能力进行快速扩张从而迅速提高市场份额,对于本次投资具有较大的连锁药店市场投资增值空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价格
“大参林”与“鼎俊管理”、 “惠惠管理”及目标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交易对手提供的公司经营资料及财务数据、门店经营资质及证照、门店租赁合同等,结合公司并购组成员实地尽职调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购买目标公司 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2,746.64 万元。
2、股权转让对价交付方式
(1)股权转让款的金额。51%的股权转让款的金额由甲乙双方确定为人民币 12,746.64 万元,其中,“鼎俊管理”获得 10,197.312 万元,“惠惠管理”获得 2,549.328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先决条件的前提下,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在每期付款前,转让方均应向受让方发出书面的付款通知书,在受让方书面确认后按如下约定支付: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 50%的股权转让款;
第二期:目标公司 51%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合同各方完成目标公司的资产盘点、印章、管理文件等交割工作,且受让方书面确认目标公司账务税务数据完整及具备合规性、目标公司净资产目标完成、租赁承诺达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 50%的股权转让款。
(3)目标公司董事会: 完成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3名,由受让方委派 2 名董事,转让方委派 1 名董事。
董事会决议一般只需要超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即可通过,“重大事件”除外。若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所委派的董事应回避表决。“重大事件”包括:1)变更目标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2)目标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3)目标公司进行涉及资产、人员、销售、利润 30%以上的操作事项。
(4)其他约定:目标公司在交割时点的经营性净资产应不低于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价值的 10%。
3、估值调整及业绩承诺
(1) 业绩承诺
1)、考察期:本次收购约定 2019 年度为考察期。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 2019 年度
含税年销售额不低于 22,000 万元,经审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1,200 万元。如目标公司考察期间的年销售、毛利率、净利润额任一指标不达标,则受让方有权按照不达标比例调整估值并相应调减转让款。如出现多项指标不达标的,则取调减金额最高者进行调减转让款。
2)、承诺期:合同设置 2 年业绩承诺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 2 个完整年度。
对承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