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3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6/15 - 2018/6/19 2018/6/19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21日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06,000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6/15 - 2018/6/19 2018/6/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柯舟先生、刘景荣先生所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由公司按照10% 的税率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4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 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为每股0.54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 享受税收协定
(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通过香港联交所(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的投资者
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股0.54元人民币。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0-81689688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