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宝蛋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2,487.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2,7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低于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786.4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04.1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58.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945.57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拟投入总额 拟投入募集
号 资金
1 3 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 生物科技 11,981.75 11,981.75
2 5000 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 索宝蛋白 11,976.51 11,976.51
3 75T 中温中压高效煤粉锅炉项目 生物科技 22,063.00 14,5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3,021.26 55,458.2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2,487.31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12,7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9%,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7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 29.8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