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07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万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59.430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145.910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359.4305万股变更为19,145.9105万股。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 2023 年 9 月 4 日起
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经中国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币普通股 4,786.48 万股,2023 年 12 月 15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1,459,105
万元。 元。
3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1,459,105 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4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
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
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产 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
(七)法律、法规、本章程、中 定的其他担保。
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
其他担保情形。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七)项担 ......
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5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
以普通决议通过: 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弥补亏损方案;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 损方案;
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和支付方法;
(五)公司年度报告;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公司年度报告;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
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 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6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
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
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 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
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 围;
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况;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整、及时;
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
实、准确、完整、及时; 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 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行使职权;
(六)应当诚实守信的履行职责,在
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避免事
实上与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7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一)本章程所称“交易”指《上海证券交
(一)本章程所称“交易”指《上海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事项: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下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列事项: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投资等);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 ......
托贷款等);
......
8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过后生效及实施。
并在上市之日起开始生效及实施。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修改后的《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