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2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杨海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杨海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杨海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杨海荣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通知公司和知会股东的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杨海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生影响。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新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已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杨海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