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 593,069,38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37,227,756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至 830,297,145 股。待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将由 593,069,389
股增加至 830,297,145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93,069,389.00 元增加至
830,297,145.00 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增
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章程原条款 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93,069,389.0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0,297,145.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3,069,389 股,全部为人民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0,297,145 股,全部为人民币
币普通股。 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
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版
本为准。
修订后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