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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9 沪市 奥翔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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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9:奥翔药业关于公司与STADAArzneimittelAG签订《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5

603229:奥翔药业关于公司与STADAArzneimittelAG签订《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4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 STADA Arzneimittel AG

 签订《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经董事会批准与 STADA Arzneimittel AG(以下简称“STADA”)签订
了《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着眼于未来全球医药产业发展前景,就化学仿制药制剂产品联合开发及全球化营销开展长期全面合作。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目前双方首期选定项目研发投资预算金额为 2350
万欧元,在合作区域的国家将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费用(50%/50%),对公司相关年度的业绩影响需视后续项目研发和项目实施进展而定。

    ● 特别风险提示:制剂产品的开发需要满足一致性评价的要求,具有技术
要求高、前期投资大、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如果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产品开发失败的风险。

    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一、协议签署概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翔”) 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经董事会批准与 STADA Arzneimittel AG(以下简称“STADA”)签订了
《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着眼于未来全球医药产业发展前景,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化学仿制药制剂产品联合开发及全球化营销开展长期全面合作。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 STADA Arzneimittel AG 签订〈合作开发和商业化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TADA Arzneimittel AG(史达德大药厂)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Stadastrasse 2-18,61118 Bad Vilbel,Germany

    注册资本:162,090,344.00 欧元

    成立时间:1970 年 1 月 18 日

    主要代表:Gold-schmidt, Peter(Chairman)/Wolfgang  Ollig/Simone

Berger/Miguel  Pagan Fernandez,Chairma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Dr.Günter  von  Au

    主要经营范围:

    (一)为全球医疗保健市场开发、测试、制造、批准、申请、进出口以及分销和各类产品(包括相关原材料和半成品)贸易。

    (二)建立、经营、收购、销售和参与从事全球医疗保健市场活动的公司和企业。

    (三)为全球医疗保健市场开发和执行服务。

    STADA 作为一家全球化药企,在全球约 120 个国家销售其产品。STADA 专注
于三块业务领域,包括仿制药、专业制药和非处方消费保健产品,具有非常丰富的医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经验。

    2020 年度,STADA 实现销售额 30.10 亿欧元,EBITDA 7.13 亿欧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STADA 总资产 52.58 亿欧元,净资产 10.17 亿欧元(以上数据经
审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共同选定产品,并共同投资研发,在全球主要市场进行注册和销售。

    2、生产由奥翔组织安排。

    3、合作开发项目知识产权产生的利益共同分享(50%/50%)。

    4、双方首期选定项目研发投资预算金额为 2350 万欧元,在合作区域的国家
将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费用(50%/50%)。

    双方就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开发和产品商业化,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在规定区域尽快开展合作。

    (二) 开发,生产,交付和商业化

    按照发展规划蓝图,在联合研究和开发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规定的领域,并根据整个合作区域内各方的开发计划,双方开展关于开发产品的合作,包括每个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方面。

    (三)保密义务

    一方(披露方)或其关联方在本协议项下披露的所有机密信息将由另一方(接收方)保密并以其他方式加以保护。

    (四)期限和终止

    本协议将于生效之日起开始,并将继续保持完全效力,除非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终止。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与本协议存在的有关任何问题,应由位于德国汉堡的中欧仲裁中心(CEAC)根据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最终通过仲裁解决本协议或任何损害索赔。

  (六)本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 STADA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过往密切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
加深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公司通过与 STADA 的此次合作,有助于推
进公司制剂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制剂的国际化水平,对公司的战略实施和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合作对公司相关年度的业绩影响需视后续项目研发和项目实施进展而定。

    五、风险提示

    (一) 制剂产品的开发需要满足一致性评价的要求,具有技术要求高、前期
投资大、审批周期长的特点。如果产品未能研发成功或者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则可能导致产品开发失败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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