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532,422,463.08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5,254,514.4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84,756,554.0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8,475,655.40元,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3,447,586,131.99元、
扣减 2021 年已实施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255,712,764.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4,088,652,227.01 元,盈余公积为264,346,797.26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823,553,868.04 元,盈余公积
为 258,684,885.78 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 2021 年度分配利润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 20 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5,254,514.4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3,553,868.04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为255,501,777.30 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印刷线路板的生产具有技术复杂、生产流程长和制造工序多的特点,制造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PCB 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较多先进生产设备,同时为保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往往还需配套高端的检测设备。为保持产品的持续竞争力,企业必须不断对生产设备及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以紧跟行业更迭步伐。因此,PCB 行业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资金进行设备等资本投入以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同时需要充足的现金流以满足日常经营和技术研发的需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扩张的阶段。为抓住 5G 及相关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在国内外 PCB 行业地位,公司正在实施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年产 60 万平方米高端 HDI 印刷电路板项目”(以下简称“珠海一期项目”),主要产品为 5G 通信设备、服务器、汽车用多层印制电路板及任意层 HDI和含 mSAP 技术的 HDI,促使公司在经营规模、生产能力、产品结构与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依托于江西二期建设、存量事业部的技术改造升级、技术研发等持续投入,
公司近几年实现了稳定、健康的发展,生产规模得到较为快速的扩张。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元) 9,532,422,463.08 7,063,588,891.52 6,332,122,84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35,254,514.42 920,988,701.28 837,086,594.52
东的净利润(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供更多样化的产品,增强客户粘性,公
司决定并正在实施珠海一期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为 450,786.89 万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设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进
行,具体如下。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现金分红比例
的净利润(元)
2021 年 255,501,777.30 935,254,514.42 27.32%
2020 年 255,969,013.20 920,988,701.28 27.79%
2019 年 182,511,369.90 837,086,594.52 21.80%
2018 年 322,699,077.00 802,658,748.18 40.20%
2017 年 285,600,000.00 659,735,093.35 43.29%
平均值 260,456,247.48 831,144,730.35 31.34%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22 年将持续进行珠海景旺一期高多层、HDI 两个新项
目的建设,有重大资本支出安排,其中高多层项目使用公开发行的景 20 转债募
集到的资金实施。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环境产生影响,公司认为应储备资
金谨慎应对不确定性,在股东回报和稳健经营之间做好平衡,以确保公司的短期
稳健和长期发展。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新项目建设、存量事业部技术改造升级、技术
研发等投入。珠海景旺一期高多层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
入 219,000.00 万元,年利润总额(税前)36,678.34 万元;HDI 项目建成达产后,
预计可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 277,200.00 万元,年利润总额(税前)52,467.59
万元。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 2022 年将面临项目建设等重大资本支出、以及快速发展阶段对大额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让全体股东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2、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审议本次预案,预案获得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