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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7 沪市 雪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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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雪峰科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公司 2022 年度合
  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中有 29,692.98 万元归玉象胡杨原股东享有,后期将由玉
  象胡杨履行程序后向其原股东进行分配。剔除上述 29,692.98 万元影响,本
  公司 2022 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为 36,886.91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占归母净利润
  的比例为 43.58%。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579.89 万元,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270.51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02,424.69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18,885.78 万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943.42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3,739.72 万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目前的总股本 1,071,692,689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16,075.39 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24.1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579.89
万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943.42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6,075.3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末完成对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象
胡杨”)的同一控制合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控股股东原持有玉
象胡杨股权比例 39.5%进行合并报表的编制。按照公司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
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以标的资产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为准)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或亏损均由各交易对方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
担。”,本次过渡期损益期间为 2022 年 1 月至 11 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过渡期损益报告》,过渡期损益 75,067.32 万元由原
股东享有。因此,本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中有 29,692.98 万元归玉象胡杨原股东享有,后期将由玉象胡杨履行程序后向其原股东进行分配。剔除上
述 29,692.98 万元影响,本公司 2022 年度的归母净利润为 36,886.91 万元,本次
利润分配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 43.58%。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及长远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润、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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