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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7 沪市 雪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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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7: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603227: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峰科技”)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2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98 元。截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止,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410,10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75,370.72 元,募集资金净额369,227,629.28 元。

  2015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78 号)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6,508,187.58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95,655,900.00
元;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536,532.59 元;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315,754.99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雪峰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 年 5 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雪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爆破”),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雪峰爆破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以及《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采取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 12,528.00 万元投入雪峰爆破用于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增资款中 9,896.97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31.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雪峰爆破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1,655.93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雪峰爆破股份由 85%增加至 91.8551%。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雪峰爆破、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雪峰爆破、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督促上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关于《变更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雪峰科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银行账号为 102902000011126。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3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会议决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就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2902000028963)监管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由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7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和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6,508,187.58 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29,115,358.97 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2,051,892.84 元以
  及理财收益净额 3,674,353.71 元)。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802041112010104217027        125,280,000.00            -    已注销
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  60090154700002534            100,000,000.00            -    已注销
分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90222201110200017668          95,655,900.00            -    已注销
司乌鲁木齐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001616600052513582          48,961,400.00            -    已注销
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2902000011126                          -            -    已注销
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2902000011241                          -            -    已注销
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2902000028963                          -            -    已注销
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注:

      其中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 802041112010104217027 户、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60090154700002534 户、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90222201110200017668 户、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102902000011241
  户,已于 2020 年以前年度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65001616600052513582 户年初余额
  22,697,897.81 元,2020 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 101,309.46 元,投入资金 11,795,704.99 元,
  结余金额 11,003,502.28 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2020 年度结项,相应该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注销,并将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
  的 65001616600050002393 账户,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11126户年初余额17,907,881.17
元,2020 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 57,473.62 元,乌恰分公司转入资金 666,551.90 元,投入资金
520,050.00 元,结余金额 18,111,856.69 元;“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2020 年度结
项,相应该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注销,并将结余资金转入雪峰爆破在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
齐团结东路支行开立的 65050161685100000114 账户,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102902000028963 户,该子项目总共需投入
募集资金 12,000,000.0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累计使用了 12,000,000.00 元,2020
年初余额 665,123.32 元,2020 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 1,428.58 元,剩余资金 666,551.90 元转
入了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11126 账户;随着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2020 年度结项,该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注销,注销时无余额,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

    三、公司截止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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