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80.50 万元,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90.63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8,019.85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2,069.38 万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8,460.55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2,758.57 万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 2021 年 2 月 6 日
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日的总股本 724,570,000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622.85 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4.2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润、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