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资金余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2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3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10,103,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2,555,665.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387,547,335.00 元,已由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
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账号为802041112010104217027 的人民币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60090154700002534 的人民币账户、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账号为 90222201110200017668 的人民币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账号为 65001616600052513582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319,705.72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227,629.2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192,432.59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1,270,902.30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理财收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户
公司大十字支行 802041112010104217027 125,28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60090154700002534 100,000,000.00 - 已销户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 已销户
鲁木齐分行 90222201110200017668 95,655,9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活期存款
木齐中山路支行 65001616600052513582 66,611,435.00 22,697,897.81
102902000011126 17,907,881.17 活期存款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户
公司新疆分行 102902000011241
102902000028963 665,123.32 活期存款
合计 387,547,335.00 41,270,902.30
注:初始存放金额 387,547,335.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69,227,629.28 元差异为扣除的发行
费用。
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系 2017 年 5 月
和 2018 年 11 月变更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而新设,并已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简称“爆 破工程一体化项目”)投资内容变更
(1)变更项目投资内容
①变更原因
过去几年中,原投资项目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
第一,大型矿山开采从节省爆破成本考虑,大多都要求使用现场混装炸药, 项目承接以提供混装炸药供应为基本前提,建设混装地面站提供混装炸药供应成
为民爆企业进入爆破市场、土石方市场的必要条件。
第二,基于民爆行业管控从严的现状和矿山业主节省成本的考虑,矿山开采以大型挖运设备以挖代爆在疆内各大矿山普遍实施,原项目计划采购的主要相对较小型号的挖运设备已满足不了施工要求,土石方挖运设备大型化已成为趋势。
第三,各地消防安全部门对矿山施工生活区基地的消防监管严格,要求已建彩钢板房应予拆除或改建,不允许再新建彩钢房,故原项目计划建设的彩钢板结构的生活基地无法实施。
基于上述因素,原投资内容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公司拟对项目投资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内容调整为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爆破施工承包工程配套生活区建设及施工车辆购置项目、混装炸药地面站现场混装炸药车购置项目和土石方挖运业务设备采购项目等四个子项目。变更前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总金额 占募集资 已投入 投入总金额 计划使用募集
名称 (万元) 金总额比 金额(万 名称 (万元) 资金投入金额
例 元) (万元)
新疆雪峰爆破工 新疆雪峰爆破工
程有限公司爆破 程有限公司爆破
工程一体化设备 12,528.00 33.93% 0 工程一体化设备 13,515.50 12,528.00
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②决策程序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的议案》,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的议案》。
③信息披露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核查意见》已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
露。《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
(2)部分子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①变更原因
为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使综合效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爆破工程一体化募投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
I.部分子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子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3000吨现场混装乳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
化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简称“乌 乌恰县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恰混装站项目”)
II.部分子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变更前 变更后
子项目名称
名称 数量(辆) 名称 数量(辆)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 3000 吨 2 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3000 2
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 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
伊宁金山金矿现场混装乳化炸 伊宁金山金矿现场混装乳化
药地面站 2 炸药地面站 2
混装炸药地面站 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 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托克
现场混装炸药车 县黑山矿区露天煤矿接续工程 2 逊县黑山矿区露天煤矿接续 2
的购置 爆破施工承包工程 工程爆破施工承包工程
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药 昌吉州奇台县将军庙混装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