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4 月 27 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留存收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519.9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
配利润余额为 21,108.04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2,624.83 万元。2019 年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6,524.49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 8,542.84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2,758.57 万元。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5,8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 3,293.5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