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18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留存收益及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6.05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
利润余额为10,176.15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2,439.81万元。2017年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1,175.98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
额为1,172.93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2,758.57万元。
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 2017年12月31日雪峰科技总股本65,8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658.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