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7.81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1,640.66万元左右,减幅122.88%
左右。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72.85万元。
(二)每股收益:0.32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疆内各矿山开工不足,产品销量有所下降,另同业竞争加剧造成爆破服务毛利有所下滑;
(二)集团所属子公司哈密雪峰三岭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停止生产膨化炸药,利润下降较多,与上年同期相比,该公司利润下降影响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676.51万元;
(三)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较多。本期所属子公司新疆金太阳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库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20.09万元、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付青河亿通公司货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1,464.10万元、新疆安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应收青河亿通公司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3,207.98万元,上述事项影
响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73.38万元。
由于集团上年同期收到处置萨尔达坂乡的转让款冲回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转回坏账准备2012.40万元,增加了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509.30万元,本期无大额坏账准备转回。
(四)非经常收益减少较多。上年母公司与新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主厂区经济补偿协议》和《搬迁补偿协议》,按协议约定在本期确认的搬迁补偿净收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074.36万元,较上年同期确认搬迁补偿净收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50.96万元减少
4,776.60万元。
(五)非经常损失增加较多。本期处置过期存货导致计入营业外支出1075.93
万元,影响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6.95万元。
四、对利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有事项
根据公司与新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签订的《主厂区经济补偿协议》(2015年9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公告索引号:2015-033),健康产业作为公司原厂区土地摘牌单位,需给公司搬迁补偿费28,321.48万元(其中:土地补偿15,965.20元,房屋构筑物补偿8,056.84万元,流动资产、设备等补偿4,299.44万元)。上述补偿费公司已于2015年和2016年确认全部收入。其中2015年确认搬迁补偿净收入9,134.62万元,2016年确认搬迁补偿净收入2,717.36万元。按照(1)《土地增值税法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四条: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等规定,我公司属于“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可享受相关土地增值税减免政策。
2016年6月我公司向主管税务局申请相关税费减免时,经审核,认为我公
司申请土地增值税减免事项尚缺少《政府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原件》,目前我公司已向政府提出申请签订相关协议以符合税务减免要求,目前当地政府正在研究解决中。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如该部分补偿费不能取得主管税务局的减免税批复,将产生约5,800万元相关税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密切关注本公司对该事项的后续公告与披露。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