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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6 沪市 菲林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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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菲林格尔: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4-032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 号)核准,公司以首
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5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8,052.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07.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45.1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18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4,964,028.02 元。2024 年
1-6 月共使用募集资金-4,468,232.85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余额为 116,404,470.26 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月 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存  备注

                                                        储余额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740158000002317      36,216,795.82

      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  800003498889          80,187,674.44

      限公司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066085018800023977              -已销户
      司上海市西支行

 合计                                              116,404,470.26

  注:募资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包含定期存款 70,000,000.00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99.1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
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8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8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0.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17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2018 年 8 月 29 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2019 年 8 月 28 日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4、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

    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6、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决议

    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7、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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