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菲林格尔
股票代码:603226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1、 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9:30—
11:30,下午 13:00—17:00 通过现场、传真登记的方式办理会议出
席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
13:30 之前到达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3、 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
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4、 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5、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6、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行政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等人员
三、 推选监票人员: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
四、 宣读并审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 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现场计票
九、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 休会
十一、 合并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二、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三、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近日,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及公司股东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7.78%,以下简称“新发展集团”)书面致函公司。鉴于新发展集团原提名的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任菊新女士已经批准内退,其工作已变动,新发展集团建议任菊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同时提名范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任菊新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监事变更申请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增补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任菊新女士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范斌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2002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上海康桥半岛(集团)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金大元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20 年 9 月至今,任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范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