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凤鸣 60322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杨剑飞 吴耿敏
电话 0573-88519631 0573-88519631
办公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工业区德胜
路888号 路888号
电子信箱 xfmboard@xfmgroup.com xfmboard@xfmgrou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0,246,855,701.80 41,307,756,363.58 41,304,059,737.48 21.6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6,189,302,731.47 15,703,724,726.11 15,700,028,100.01 3.09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8,182,897,330.57 23,715,197,325.15 23,715,197,325.15 18.84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479,241,279.89 393,557,941.79 393,564,391.23 21.77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68,419,213.83 379,260,199.73 379,260,199.73 -2.86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153.13
的现金流量净 641,880,796.24 -1,208,184,738.55 -1,208,184,439.96
额
加权平均净资 3.01 2.39 2.39 增加0.62个
产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26 0.26 23.0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26 0.26 23.08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68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庄奎龙 境内自 22.07 337,521,813 质押 33,000,000
然人
境内非
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5.41 235,693,920 无
人
境内非
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0.05 153,679,680 无
人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 其他 6.94 106,137,427 无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屈凤琪 境内自 6.65 101,716,738 无
然人
境内非
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2.33 35,703,360 无
人
吴林根 境内自 1.36 20,874,065 无
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22 18,712,101 无
境内非
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12 17,118,640 无
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陕国投·乐盈102号 其他 0.97 14,825,800 无
单一资金信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
为庄奎龙控制的企业,屈凤琪为庄奎龙妻子,桐乡市尚聚
投资有限公司和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为庄奎龙与屈
凤琪之子庄耀中控制的企业,庄奎龙、屈凤琪和庄耀中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