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654,54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
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6,443.86元(含税)。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