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本公司”或“公司”)要约收购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603223 恒通股份 A 股 复牌 2024/9/20 全天 2024/9/20 2024/9/23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81 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 7,643,19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702%。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共计持有公司 294,944,40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0%,与一致行动人宋建波、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陕国投 金玉 6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348,483,46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9%。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恒通股份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
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南山集团向除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恒通股份全体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5,709,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的
价格为 8.72 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
目前,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3223.SH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5,709,353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8.72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南山集团作为恒通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主动要约收购,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南山集团认为公司业绩优良,随着公司港口项目投产,将形成陆港联运+清洁能源的新发展模式,未来发展空间巨大,但受市场因素影响,目前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为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彰显大股东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支持公司产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恒通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
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南山集团向除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以外的恒通股份全体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
份数量为 35,709,3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要约收购的价格为 8.72 元/股。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文件,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起始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要约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南山
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两份报告。
4、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6 日及 2024 年 9 月 12 日发布
了三次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5、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每日公告当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当天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截止当日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具体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81 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 7,643,19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702%。
最终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南山集团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已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经确认,经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