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7,490,643.3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 股)扣除回购股份(8,350,353 股)后
总股本 705,836,69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291,83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