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395,136,000股增加至510,133,604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宋建波先生、于江水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855,3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202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利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114,997,60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95,136,000股增加至510,133,604股。
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宋建波先生、于江水先生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宋建波 22,554,035 5.71 22,554,035 4.42
于江水 21,856,226 5.53 21,856,226 4.2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宋建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江水)》。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