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或
“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395,136,000 股增加至510,133,604 股,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振东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1,855,3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利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调整为 114,997,60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95,136,000 股增加至 510,133,604 股。
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振东先生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
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振东 81,919,060 20.73 81,919,060 16.0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