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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3 沪市 恒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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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2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60322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4月11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针对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6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其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 160 万元
(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符合定价规则。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1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2、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16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0人,2022年度董事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10-150万元之间。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2021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度薪酬合理,能够调动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公司拟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1,046,4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8%,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12,896,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395,136,000股。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要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                银行                    拟申请额度(万元)

      1                兴业银行                        80,000

      2              中国民生银行                      20,000

      3              中国光大银行                      30,000

      4                中信银行                        2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                      60,000

      6                浦发银行                        20,000

      7                青岛银行                        50,000

  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一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需要充分利用银行信贷支持。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为上述五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目前,上述五家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来也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谨慎向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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