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张家港爱丽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0,106,176.0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010,617.61 元,加上以前年度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98,013,871.22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母公司所有
者分配的利润为 424,109,429.6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80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现有总股本数240,000,000股,拟按每10股派1.8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43,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30.83%,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4.26%,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42%,剩余未分配利润380,909,429.66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注:以上数据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