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6,995,782.0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分配利润
为 554,270,527.81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
利 160,4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 46.2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派送红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000,000 股普通股,以此计算合计转
增股本 160,400,000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561,400,000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数量。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2)。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以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401,000,000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160,4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561,400,000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561,400,000 元;不派送红股。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了投资者,也保障了企业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根据上述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并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13)。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