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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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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36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 10 天。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 1,025,580,000 股增加至 1,031,020,000 股。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谢正明、唐钟雪等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5,0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谢正明、唐钟雪等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95,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031,020,000 股减少至1,030,925,000 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134 万股限制性
股票自本次激励计划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本事项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授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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