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 2024 年第 13 期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3 年期(可转让)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孙公司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日益智能”)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鄞
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的大额存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 223,139,15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37,457,044 股,发行价格为 20.3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68,355.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29,064.00 21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0 64,000.00
合计 293,064.00 280,000.00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额存单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 20,000 3.2% -
东吴支行 存单2024年第13期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注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3年期 保本固定收益型 - - - 否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审计办公室、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和结构性存款的相应损益情况。
5、本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日益智能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
行签署《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大额存单合约》《宁波鄞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 2024 年第 13 期产品说明书》等,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存单 2024 年第 13 期
产品编号 DE-G24360013
发售对象 机构
币种 人民币
发行渠道 网点柜面
发行额度 30000 万元
存单期限 三年
发行时间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认购起点金额 机构 1000 万元
最小递增金额 1 万元
年利率(%) 3.2%
计息类型 固定利率
利息计算方式 到期兑付利息=本金*年利率/360*存期
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起息日 购买成功当日
到期日 起息日对月对日
兑付日 到期日当日
允许部分/全额提前支取,允许部分提前支取一次。提前支取按
提前支取条款
支取日我行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附属条款 可办理质押、存款证明,可转让,不可赎回
如国家征收利息税,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国家
税款
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理财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该产品资金流向:无。
(三)其他说明
上述理财产品为可转让大额存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次转让后公司需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选择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是否为
成立 法定 注册资本
名称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本次交
时间 代表人 (元)
制人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
宁波鄞州 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业务;不存在控
农村商业 1987年 提供保管箱业务;外汇业务;兼股股东或
王军辉 2,206,414,882 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 否
银行股份 12月4日 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