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期限:
序号 受托方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期限
(万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3 年期(可转让)
宁波象山支行 年第 24 期企业大额存单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0,000 2021 年第 018 期公司类法人 3 年期(可转让)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8,000 2022 年第 9 期公司类法人客 3 年期(可转让)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 2021 年第 017 期公司类法人 3 年期(可转让)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客户人民币大额存单产品
合计 73,000 - -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日星铸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的大额存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 223,139,154 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137,457,044 股,发行价格为 20.37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68,355.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73
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年产 22 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229,064.00 21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4,000.00 64,000.00
合计 293,064.00 280,000.00
依据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 司2021年第24期企业 40,000 3.85% -
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大额存单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注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3年期(可转让) 保本固定收益型 - - - 否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日星铸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
存单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427,777.76 元。受让后,日星铸业享有该大额存单自本次转让后的收益。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1年第018期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大额存单 类法人客户人民币 20,000 3.838% -
区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注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3年期(可转让) 保本固定收益型 - - - 否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日星铸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
存单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4,882,788.89 元。受让后,日星铸业享有该大额存单自本次转让后的收益。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2年第9期公司类
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大额存单 法人客户人民币大 8,000 3.35% -
区支行 额存单产品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注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益率 (如有) 联交易
3年期(可转让) 保本固定收益型 - - - 否
注: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公司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日星铸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受让该大额存单,需支付原先持有人持有大额
存单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4,340,111.12 元。受让后,日星铸业享有该大额存单自本次转让后的收益。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2021年第017期公司
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大额存单 类法人客户人民币大 5,000 3.9875% -
区支行 额存单产品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