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公司”)股东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鸿华”)持有公司股18,834,250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4.625%,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祥禾”)持有公司股11,931,950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2.930%。上述两位股东属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766,2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份数7.55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鸿华、上海祥禾自2019年2月14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180天内(2019年3月7日-2019年9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及自2019年2月14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180天内(2019年2月19日-2019年8月18日)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24,433,800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6.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144,6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289,200股。具体如下:
上海鸿华减持不超过15,052,575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3.69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17,52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35,050股。
上海祥禾减持不超过9,381,225股,占日月股份总数的2.304%。其中通过集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127,07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254,150股。陈建敏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193,868股不包含在本
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
5%以下股东 18,834,250 4.625% IPO前取得:18,834,250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
5%以下股东 11,931,950 2.930% IPO前取得:11,931,950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8,834,250 4.625%
业(有限合伙)
第一组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
11,931,950 2.930%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0,766,200 7.555%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日期
上海鸿华股权投资
2018/1/20 ~
合伙企业(有限合 2,653,700 0.652% 18.208-21.972 2018年7月25日
2019/2/11
伙)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
2018/1/20 ~
合伙企业(有限合 1,639,000 0.402% 18.213-21.978 2018年7月25日
2019/2/11
伙)
备注: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暂未解禁,公司董监高12个月内未
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比 竞价交易减持期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例 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上海鸿华股 首次公开
不超过: 过:5,017,525股 自身资
权投资合伙 不超过: 2019/3/7 ~ 发行前取 金需求
15,052,57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价格 得
企业(有限合 3.696% 2019/9/3
股
伙) 过:10,035,050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上海祥禾股 首次公开
不超过: 过:3,127,075股 自身资
权投资合伙 不超过: 2019/3/7 ~ 发行前取 金需求
9,381,22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价格 得
企业(有限合 2.304% 2019/9/3
股
伙) 过:6,254,150股
备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建敏女士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193,868股
不包含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内。
备注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上海鸿华、上海祥禾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
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敏承诺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日月股份的股票自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自愿锁定不予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海鸿华、上海祥禾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会监督相关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