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18】0018号
关于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事项的问询函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称,一致行动人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4,0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通过上海祥禾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193,868 股不包含在此次计划减持股份范围内。
我部关注到,近期公司股价连续多日低于发行价,陈建敏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曾作出过关于直接以及间接所持股份的承诺。基于上述情况,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陈建敏在上海祥禾中的出资比例、收益分配比例,补充披露上述减持计划是否与陈建敏此前作出的相关承诺一致。
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大事宜。
请你公司于2018年1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