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8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5,548,3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11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修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冯国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义田先生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85,544,484 99.9954 3,900 0.0046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
号 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关于选举刘修华先生 85,544,490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秦国栋先生 85,544,485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王俊玉先生 85,544,485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 关于选举刘玉江先生 85,544,485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5 关于选举冯国梁先生 85,544,485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6 关于选举张建梅女士 85,544,485 99.9954 是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
序号 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关于选举姜宏青女士 85,544,485 99.9954 是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丁玲女士为 85,544,485 99.9954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张强先生为 85,544,485 99.9954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关于选举黄维君先生
4.01 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85,544,485 99.9954 是
案
关于选举刘国辉先生
4.02 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85,544,485 99.9954 是
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关于增加闲置自
1 有资金购买理财 6,084,185 99.9359 3,900 0.0641 0 0.0000
产品投资品种的
议案
关于选举刘修华
2.01 先生为非独立董 6,084,191 99.9360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秦国栋 6,084,186 99.9359
先生为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俊玉
2.03 先生为非独立董 6,084,186 99.9359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玉江
2.04 先生为非独立董 6,084,186 99.9359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冯国梁
2.05 先生为非独立董 6,084,186 99.9359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建梅
2.06 女士为非独立董 6,084,186 99.9359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姜宏青
3.01 女士为独立董事 6,084,186 99.9359
的议案
关于选举丁玲女
3.02 士为独立董事的 6,084,186 99.9359
议案
关于选举张强先
3.03 生为独立董事的 6,084,186 99.9359
议案
关于选举黄维君
4.01 先生为股东代表 6,084,186 99.9359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国辉
4.02 先生为股东代表 6,084,186 99.9359
监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上述议案
已经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单独表决并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明、李鲲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