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刘修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姜宏青(主任委员)、丁玲、刘修华
提名委员会:张强(主任委员)、丁玲、秦国栋
战略委员会:刘修华(主任委员)、秦国栋、王俊玉、张建梅、张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玲(主任委员)、姜宏青、冯国梁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秦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李义田先生、冯国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刘玉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冯国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刘志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