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7 月 1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冯国梁先生、张建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宏青女士、丁玲女士、张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