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2017 年第 3 期
委托理财期限:92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
化学”)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4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
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情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4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向工商银行购买的 5,00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具体
详见《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全部赎回
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 5,0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17.835616 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4.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088.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3,223.00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 产品 是否构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
方名 产品名称 期限 成关联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类型
称 (天) 交易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
工商 银行理 保本浮
心E”(定向)2017 5,000 2.25% 92 否
银行 财产品 动收益
年第3期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工商银
行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 E”(定向)2017 年第 3 期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本金金额 5,000 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2.25%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托管费率 0.02%
本产品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
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
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理财产品托管费等费用,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
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业绩基准(R)分档如下:28天
业绩基准 -62天2.15%,63天-91天2.2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客户适用业绩基准以确认日当天为准。若产品未达到客户业绩基准,工
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业绩基准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
照说明书约定的业绩基准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
理费收取。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
档次业绩基准,并至少于新业绩基准启用前1个工作日公布。
1、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 7 天公告提前
终止本产品。2、若由于工商银行变更说明书相关条款,如投资范围、
提前终止 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产品评级等,客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5 个工作
日)选择赎回,此时工商银行将不收取赎回费用,按照实际客户资金持
有天数所对应业绩基准兑付本金及收益。
募集期是否允许
是
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预期收益=投资本金×业绩基准(R)/365×实际存续天数投资本金以客
户的每笔购买为单位,业绩基准为客户购买时适用的按照实际存续天数
确定对应的收益率档。期间如遇工商银行调整业绩基准,存续份额的业
收益计算方法
绩基准不变。实际存续天数:自客户购买确认日至预约到期日(赎回日)
期间的天数;如客户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
天数自产品成立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共计人民币 5,000 万元,该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工商银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98),与公司、重庆元利、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0,222.24 245,802.40
负债总额 34,653.67 24,469.02
净资产 215,568.57 2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