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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1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闻继望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公 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含本
数),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56,565,119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
董事会或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 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n为每股送股或转
增股本数, 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2,437.4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
                                                                  拟使用金额

  1    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  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      80,672.14      62,437.49
        家电建设项目(二      科技有限公司


              期)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市场情况变化、公司实际情况等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基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相关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程序向上交所申请审核并报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方案以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发行,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为保证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