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比依股份
股票代码:603215
2023年11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
二、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三、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4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1)。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点3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闻继望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翁建锋先生的辞职报告,翁建锋先生因工作
调整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
司就职。
因翁建锋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要求,经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潘再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翁建锋先生将继续履职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股东代表监事为止。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
附:潘再鸣先生简历
潘再鸣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至2019年先后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2023年11月9日,潘再鸣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