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0.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的 1.50%。其中首次授
予 244.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
的 1.31%;预留 35.2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的 0.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5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闻继望
股票代码 603215
股票简称 比依股份
注册资本 18,666 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281726401735D
代码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模具制造;
主营范围 金属材料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
金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市场营销策划;控股公司服务;(分支机构地
址:浙江省余姚市城区谭家岭东路 9 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
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电线、电缆制
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公司 2019 年-2021 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633,659,920.39 1,163,326,479.02 740,106,53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867,304.30 105,935,332.84 63,180,62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0,874,430.21 101,518,608.86 78,467,351.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672,874.37 109,735,183.85 12,923,399.95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0,400,471.07 230,533,166.77 133,597,833.93
总资产 1,173,499,719.74 843,885,738.14 528,345,521.81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6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9 0.7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27 59.16 39.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8.17 56.69 48.43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闻继望 董事长、董事
2 闻超 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
3 胡东升 董事、总经理
4 金小红 董事、财务总监
5 汤雪玲 董事
6 张淼君子 董事
7 徐群 独立董事
8 朱容稼 独立董事
9 陈海斌 独立董事
10 翁建锋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11 章园园 股东代表监事
12 张磊 职工代表监事
13 林建月 副总经理
14 谭雄 副总经理
二、激励计划实施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0.00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的 1.50%。其中首次授予 244.75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的 1.31%;预留 35.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8,666.00 万股的 0.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2.59%。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足额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的,董事会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的预留权益比例仍不能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2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计 261 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拟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