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215 证券简称: 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9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
依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
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
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66.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83,312,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45,600.00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8,566,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358 号《验资报
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
募集资金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额
募集资金投入
额
1
投产及
技改项
目
1-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
产 1,000 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
项目
36,966.48 25,045.01
1-2 年产 250 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 10,344.46 10,344.46
2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76.87 3,176.87
3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
设项目 7,290.35 3,290.35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总 计 71,778.16 51,856.6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
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388.57 52,834.55
负债总额 61,335.26 39,474.77
净资产 23,053.32 13,359.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73.52 1,292.34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26,000 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
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
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