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相关规定,缪春云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激励
条件,公司对缪春云等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2,320 股予以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9%。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4,151.8216 万元,变更为
14,150.5896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14,151.8216 万股,相应变更为 14,150.5896
万股。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明细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51.821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150.5896 万元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
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151.8216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150.5896 万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
审议通过: 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保;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
大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
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除本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累积投票 第七十九条 除本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累积投票制
制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时公开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
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
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 (删除)
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 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 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 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果。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